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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塞北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塞北分局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主体

发布日期:2025-11-06  来源:塞北公安分局 字体:  打印   
塞北分局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主体
序号检查事项依据检查标准流程检查时间检查频次发起部门
1对自行招用保安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和保安员应当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第三十五条: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保安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和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建设情况。检查需两人以上,检查时主动出示警官证等相关证件表面身份,说明需要检查的内容,对检查出的问题逐项登记并告知,检查完毕后告知书面最终结论及处理结果。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相关规定确定。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相关规定确定塞北分局治安大队
2对娱乐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对娱乐场所日常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公安部门负责对娱乐场所消防、治安状况的监督管理。进入娱乐场所,查阅监控录像资料、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等资料。检查需两人以上,检查时主动出示警官证等相关证件表面身份,说明需要检查的内容,对检查出的问题逐项登记并告知,检查完毕后书面告知最终结论及处理结果。每月1日至20日每年不多于12次塞北分局治安大队
3对旅馆进行检查《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公安机关对旅馆治安管理的职责是,指导、监督旅馆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协助旅馆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依法惩办侵犯旅馆和旅客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分子。旅馆登记“四实”制度、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规定、访客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检查需两人以上,检查时主动出示警官证等相关证件表面身份,说明需要检查的内容,对检查出的问题逐项登记并告知,检查完毕后书面告知最终结论及处理结果。每月1日至20日每年不多于12次塞北分局治安大队
4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的安全防范制度、措施、人员和设施进行综合评估《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十六条: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指导单位制定、完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落实治安防范措施,指导治安保卫人员队伍建设和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治安保卫机构建设;(二)检查、指导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发现单位有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或者治安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三)接到单位内部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报警,及时出警,依法处置。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的安全防范制度、措施、人员和设施进行综合评估。检查需两人以上,检查时主动出示警官证等相关证件表面身份,说明需要检查的内容,对检查出的问题逐项登记并告知,检查完毕后书面告知最终结论及处理结果。每两年开展一次安全评估两年一次塞北分局治安大队
5对企业内部治安保卫进行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十六条: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指导单位制定、完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落实治安防范措施,指导治安保卫人员队伍建设和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治安保卫机构建设;(二)检查、指导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发现单位有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或者治安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三)接到单位内部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报警,及时出警,依法处置。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制度、措施和必要的治安防范措施设置情况、重要部位保护、隐患排查情况,治安隐患问题及时处理情况,发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及时处置情况。检查需两人以上,检查时主动出示警官证等相关证件表面身份,说明需要检查的内容,对检查出的问题逐项登记并告知,检查完毕后书面告知最终结论及处理结果。不定期不定期塞北分局治安大队
6易制爆化学品仓储、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公安机关根据本地区工作实际,定期组织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监督检查;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前或者期间组织监督抽查。1.储存场所是否为固定且设有明确界限的场所,确保有足够的空间进行安全储存;2.场所是否配备相应的防护设施,如防火墙、防爆门等;3.储存场所是否设有防火、防爆、防雷等安全设备;4.储存场所是否设有专人负责管理和巡查;5.管理人员是否定期巡查储存场所,检查安全设备的完好性和有效性;6.是否建立完善的进出管理制度,对进出储存场所的人员和车辆进行严格管理;7.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8.从业人员是否熟悉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储存要求和应急处理措施;9.是否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检查需两人以上,检查时主动出示警官证等相关证件表面身份,说明需要检查的内容,对检查出的问题逐项登记并告知,检查完毕后书面告知最终结论及处理结果。每年对涉及企业检查一次每年1次塞北分局治安大队
7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检查《河北省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四条:公安机关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主要检查是否安装并正常运行《互联网公共上网服务场所安全管理系统》;核验营业执照、《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法人、负责人、安全员身份证件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查看网吧平面图、网络拓扑图、网吧方位图,是否与网吧内部网络分布、电脑主机、房屋布局相符;核对机器IP分配图、外网IP是否与实际相符;检查是否制定并落实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登记内容和记录备份保存时间是否不少于6个月。检查需两人以上,检查时主动出示警官证等相关证件表面身份,说明需要检查的内容,对检查出的问题逐项登记并告知,检查完毕后书面告知最终结论及处理结果。每两个季度检查一次每年2次塞北分局治安大队
8对建设、使用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实施监督管理《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建设、使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1.建设安装主体是否符合《条例》规定;2、是否设置显著的提示标识;3、是否拍摄涉密单位信息;4是否备案以及备案信息是否真实;5、系统是否正常运行;6、是否建立系统查看、管理等重要岗位人员的入职审查、保密教育、岗位培训,以及信息调用登记等管理制度;7、视频图像信息的保存期限是否符合《条例》规定;8、是否按照相关标准开展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建设,并妥善保管设计、施工、检验、验收等工作的档案资料;9、图像采集设备的安装位置、拍摄角度和数据采集范围是否符合《条例》和强制性标准规定;10、公共安全视频系统采用的产品、服务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11、是否采用完善的防攻击、防入侵、防病毒、防篡改、防泄露等安全技术措施;12、是否定期维护设备设施;13、是否采取规范内部人员查阅处理视频图像信息的授权管理、访问控制等技术措施。检查需两人以上,检查时主动出示警官证等相关证件表面身份,说明需要检查的内容,对检查出的问题逐项登记并告知,检查完毕后书面告知最终结论及处理结果。7月-12月每年不超过2次塞北分局治安大队
9对机动车修理业监督管理《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六条:机动车修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必须建立承修登记、查验制度,并接受公安机关的检查。主要检查机动车修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承修机动车时是否如实登记;承修机动车时发现可疑行为是否及时报告;废旧机动车零件及机油是否合理处理;是否从事《管理办法》所禁止的其他行为。检查需两人以上,检查时主动出示警官证等相关证件表面身份,说明需要检查的内容,对检查出的问题逐项登记并告知,检查完毕后书面告知最终结论及处理结果。不定期不定期塞北分局治安大队
10废旧金属收购业日常检查任务《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十条:公安机关应当对收购废旧金属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治安业务指导和检查。主要检查收购废旧金属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否主动向所在地公安机关备案;是否存在收购《管理办法》所禁止收购的金属物品等行为。检查需两人以上,检查时主动出示警官证等相关证件表面身份,说明需要检查的内容,对检查出的问题逐项登记并告知,检查完毕后书面告知最终结论及处理结果。不定期不定期塞北分局治安大队
11对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等情况监督检查《易制毒化学药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一、资质检查。检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备案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二、制度检查。检查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责任明确、落实到位。三、培训检查。检查对从业人员开展易制毒化学品知识培训情况,了解相关人员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认知程度和安全意识。四、台账核查。1、对生产单位,查阅生产易制毒化学品的品种、数量、库存、销售等台账;查阅购买方的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许可/备案证明。2、对经营单位,查阅经营易制毒化学品的品种、购买数量、库存、销售等台账;查阅该单位和购买方的购买、运输许可/备案证明。3、对使用单位,查阅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品种、数量、库存、使用等台账;查阅销售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查阅购买、运输许可/备案证明。4、审核每笔交易是否银行票据结算(《条例》规定的除外),票据与台账是否相符。五、仓储检查。检查出入库台账登记是否及时、准确、全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监督检查需两人以上,检查时应当主动出示《易制毒化学品监督检查资格证》,表明身份,说明需要检查的内容,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现场检查笔录一式两份,一份交被检查单位、一份存档。不定期每季度一次塞北分局刑事侦查大队
12对生产经营单位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五条车辆安全检查‌:
1.‌外观检查‌:确保车辆外观整洁,无划痕损伤,车门、后视镜、刮雨器等部件完好,连结紧固,随车证件、工具、备胎、警示标志等齐全‌。
2.‌灯光检查‌:车辆的各灯具功能正常,安装牢固,灯泡无烧毁,灯光开关能自如开启关闭,仪表板上的仪表灯正常‌。
3.仪表检查‌ :水温表、电流表、燃油表、怠速表、车速里程表、机油压力表等功能正常且灵敏有效‌。
4.‌发动机检查‌:发动机动力性能良好,运转平稳,无异响,机油压力正常,点火系统、燃料系统、润滑系统、冷却系统性能良好‌。

‌驾驶人安全检查‌:
1.驾驶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不得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不得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

2.驾驶人应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

‌安全生产检查‌:

1.‌企业安全生产制度‌: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到位,基础设施运营设备安全管理到位‌。

2.‌经营行为及服务质量‌:企业的经营行为及服务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运营条件‌。

‌3.重大事故隐患判定‌:企业应定期排查安全隐患,确保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如未取得经营许可或未按规定进行备案从事经营活动,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验检测不合格的车辆装备从事经营活动。
1.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详细记录,包括问题的性质、影响范围和整改建议。
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整改,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2.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不定期一季度一次塞北分局交巡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