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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塞北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塞北管理区应急管理局

体裁分类:机构职能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时间:2025-12-10发布机构:应急管理局  字体:[  ]

一、工作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规定,组织编制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三)指导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全区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党工委、区管委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全区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各企事业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及社会专业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管理处、各企业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组织协调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国家、省、市划拨救灾款物以及区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直有关部门和各管理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六)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区内安全生产重点企业的执法检查。

(十七)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县(区) 域交流与合作。

(十八)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地震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规划;编制全区防震减灾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检查全区防震减灾工作;监督管理全区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地震灾害预防工作;负责管理地震群防群治“三网一员”网络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救援等工作。

(十九) 完成区党工委、区管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共设七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防灾减灾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综合应急救援大队。
三、机构负责人

    王正帅局长,主持全局工作。

    办公地址:塞北管理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办公电话:5755686

    办公室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时间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