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一科
分管领导:郝熙福
科 长:王海旭
主要职责:组织起草管委会主任讲话和其他重要文稿;负责主任批件和交办事项的催办、反馈及有关会议、活动的组织和联系工作;负责综合材料撰写、校对、装订工作;负责管委会及管委办公室文件的编写、注发及格式最终审核;负责管委会主任办公会、常务会等会议纪要工作;负责分管部门发文的审核;完成管委会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保密工作。
(二)综合二科
分管领导:衡晓亮
科 长:贾晓军
科 员:牛志蛟、武朋
主要职责:1.办理发展改革、招商引资、两区建设、商贸流通、物价、统计、粮食管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工业和信息化建设、供销、电力、财政税务、国有资产监管、自然资源管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灾害防治救援、人民武装、机关事务管理、外事管理、档案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组织起草常务副主任讲话和其他重要文稿;负责常务副主任批件和交办事项的催办、反馈及有关会议、活动的会务和组织工作;负责办理市政府办提案处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事项,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建议案的催办、反馈工作;负责分管部门发文的审核。
2.办理交通运输、路政管理监督、食品药品安全、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审批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组织起草分管副主任讲话和其他重要文稿;负责分管副主任批件和交办事项的催办、反馈及有关会议、活动的会务和组织工作;负责分管部门发文的审核。
3.办理农业农村、畜牧水产、城镇综合管理、住房保障、文明城市创建、人民防空、退役军人事务、民政残联、文化建设、广播电视、文物管理、旅游开发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组织起草分管副主任讲话和其他重要文稿;负责分管副主任批件和交办事项的催办、反馈及有关会议、活动的会务和组织工作;负责分管部门发文的审核。
4.办理教育、体育、科技、卫生健康、老龄事业、红十字协会等方面的工作;组织起草分管副主任讲话和其他重要文稿;负责分管副主任批件和交办事项的催办、反馈及有关会议、活动的会务和组织工作;负责分管部门发文的审核。
5.负责政务信息及政务工作交流的收集、编发、校对、上报工作;指导督促区直各部门、各管理处的政务信息撰写工作。负责区管委会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事宜,维护和更新政府公开的政务信息;组织编制本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年度工作报告;指导、监督各部门和管理处信息公开等工作。
(三)综合三科
分管领导:高锡亮
科 长:王艳琪
科 员:钱小祺、高树芳
主要职责:1.负责管委会及办公室各种会议、活动的组织、通知、签到、催办工作;负责请示报告的登记、传递、催办和回复工作;负责对领导批示、交办事项及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处理电话、电报、机要文件和平件的签收、拆封、登记、传阅工作;负责群众来访的接待、答复和分解工作;负责管委会及办公室公章管理工作;负责办公室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装订、归档和保管使用工作;办理向区管委会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保证区管委会与各管理处、各部门联络畅通;承办区管委会与党工委的联系工作;负责管委会领导活动的协调联络,负责主任、副主任与各科室的沟通联系工作。
2.研究拟订全区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支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加强对外金融交流合作;协调引进金融机构;负责全区金融改革创新发展政策研究与组织实施工作,拟订地方金融改革发展的意见并组织实施;协调推动、培育推荐企业挂牌上市工作;承担小额贷款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地方金融控股集团等地方金融组织的市场准入管理、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工作;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责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政策解释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地方金融法治建设,牵头拟定地方金融监管方案并组织落实;协调组织全区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化解工作;承担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等。
3.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侨务政策、涉外法规以及关于外事、侨务工作的指示和决定;协调重大外事、侨务事项;利用对外交往渠道,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负责办理因公出国(赴港澳)团组和人员手续办理、报批等工作。
4.负责对国家、省、市宏观经济政策进行收集、研究;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区管委会领导指示,适时组织办公室有关科室和管委会有关部门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四)办公室
分管领导:高锡亮
科 长:邓 越
科 员:梁文娟
主要职责:1.办公用品采购发放工作;负责研究拟订接待工作方案,并抓好批准后方案的落实;负责接待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负责接待经费的统计、审核、收集汇总等工作。
2.督促检查区管委会各部门、各管理处对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区管委会重要文件、重要会议决定事项、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区管委会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
3.负责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党委的决议;开展支部学习活动;加强党员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协助做好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办理党支部日常事务和协调工作;完成区工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审计科
分管领导:衡晓亮
科 长:郭若敏
科 员:宋 杰、乔永强、梁文娟(兼财务出纳)
主要职责:1.负责管委会办公室财务管理工作,遵守国家财经纪律,执行国家财务规章制度;负责编制年度部门预决算,确保管委会及办公室各项经费及时到位;严格执行部门预算,认真审核、合理安排各项经费支出;负责管委办日常财务报销、国有资产管理和预决算管理等工作。
2.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及其它财务收支的管理运用情况和执行财经纪律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国家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组织对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和区管委会及其部门委托其他单位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彩票公益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对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进行审计监督;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指导全区内审机构(包括国有企业监事会)审计业务。
3.对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决算以及其它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对国有企业、金融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对管委会决定的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进行审计监督。组织对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进行审计。
4.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的其它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单位的本地区、本部门或者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的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组织对全区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进行审计。
5.对中央、省、市财政安排我区的项目投资进行审计监督,对区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审计。组织对区级投资、以区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进行审计。负责对工程审计中涉及社会审计中介机构相关审计事项的核查。组织开展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组织开展对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安排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研究提出规范项目和资金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4.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的其它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单位的本地区、本部门或者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的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组织对全区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进行审计。
5.对中央、省、市财政安排我区的项目投资进行审计监督,对区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审计。组织对区级投资、以区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进行审计。负责对工程审计中涉及社会审计中介机构相关审计事项的核查。组织开展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组织开展对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安排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研究提出规范项目和资金管理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