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政规字〔2024〕1号
张家口市塞北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公布区管委会文件清理结果的
决 定
区直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河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河北省司法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做好相关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区管委会组织对2024年9月1日之前制定的,现行有效的区管委会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过清理,宣布失效区管委会文件92件(目录见附件1),区管委会决定废止区管委会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目录见附件2),决定保留区管委会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目录见附件3),现予以公布。
已决定废止或宣布失效的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塞北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宣布失效的文件目录
2.塞北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塞北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决定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张家口市塞北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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