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紧紧围绕首都两区建设目标,以水生态环境修复治理为重点,坚持以水定产、以水定地,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加快构建绿色生态产业体系,全面促进生态修复,为我区经济全面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目标导向,落实任务。以首都两区规划建设为目标,统筹地表水、地下水和非常规水源利用,优化供水布局,调整水源结构。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科技等治理手段,全面落实地下水综合治理任务,实现管控目标。
二是节水优先,量水而行。坚持以水定产、以水定地,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破解经济发展与水资源条件不平衡不匹配困局,加快形成有利于水资源节约循环利用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合理控制水资源开发程度,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三是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结合我区开发利用实际特点和问题需求,采取符合实际、具有地方特点的水资源开发利用、综合治理、节约保护的措施。重点通过调整农业结构等措施,解决地下水超采等问题。
四是全面管控,加强执法。全面控制地下水开采,对地下水用水总量已经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除生活用水外一律不准开凿新取水井。严格管控取水井,不准增加农业灌溉井,城镇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一律不准新增取水井。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和查处力度,对非法取水、乱开乱采现象进行严厉查处。
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省、市下达的年度各项用水管控指标之内。
(三)治理思路
严格控制用水总量,通过优化工程布局,优先保障城乡和农村生活用水。农业生产按照“以水定产”的原则,通过调整农业种植结构等措施减少农业用水。积极谋划非常规水的利用等,逐步修复生态环境。
二、治理措施
(一)优先实施节水行动
一是深挖农业节水潜力。以转变灌溉用水方式、提高灌溉水利用效率为核心,继续推广高效节水工程。同时,加大对农民节水灌溉技术培训,改变用水习惯,发挥节水设备效益。到2022年底,实施2.2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改造工程,实现压采地下水132万m3。
二是提高工业节水效率。推进工业节水改造,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及水效对标,对超过用水定额标准的企业,限期完成节水改造。加快高耗水行业节水改造,加强废水深度处理和达标再利用。年用水量1万m3以上的工业企业用水计划管理实现全覆盖,抑制工业用水增长,控制地下水开采量。
三是提高城镇节水水平。推进公共领域节水,公共建设采用节水器具;城镇居民家庭推广节水型器具,限期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全面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提高城市节水工作系统性,将节水落实到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落实城市节水各项基础管理制度,实现优水优用,循环循序利用。
(二)加大河道清理整治力度
加大河道清理整治,建设河道生态廊道。全面清理河道内各类垃圾、废弃物,包括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积物等;集中开展主河槽清淤疏浚和河滩规整,全面清除各类非法围堤围埝,阻碍河道行洪的违法违规建筑物;清理整治擅自侵占河道,违法种植及养殖行为;清理河道两侧划定为禁养区的畜禽规模养殖场等,形成通畅连贯的通道。待区内2条河道管理范围划定结果出来以后,以河道流域整治综合工程为基础,以河流沿岸生态景观区打造为重点,把影响行洪范围内的土地全部退出,河道两侧在退出范围内全部绿化建设河道生态廊道,实现河畅景美、水清岸绿的生态环境。
三、投资匡算与实施安排
塞北管理区2020年榆树沟小城子管理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安排在榆树沟管理处、小城子管理处2个区域实施,建设规模2.2万亩,总投资3410万元,压减地下水开采量132万立方米。项目通过实施灌溉排水和节水设施、田间机耕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等措施,实行综合治理,实现综合效益提高的目标。目前已完成市级评审,待完成评审意见修改后印发项目设计。项目计划2021年完工。
(一)明确责任分工
成立以管委会主任为组长,管委会主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组织推进各项工作。区管委会是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的责任主体,对本区域内的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负总责。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总体牵头,负责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形成合力。
(二)积极筹措资金
建立稳定可靠的投入保障体系,努力拓宽投资来源和渠道。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国家加大生态建设投入的战略机遇,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用足用好各项政策,多渠道筹措资金。区财政要加大对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的投入力度,注重运用市场化办法,拓展融资渠道,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用于综合治理。
(三)强化监督考核
按照省、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考核办法,区直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统筹做好年度考核工作,严格落实考核内容,定期开展督导检查,通报工作进度。对工作不力、未能完成治理目标任务的取用水单位实施约谈问责。
(四)强化舆论引导
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宣传省市出台的治理政策,治理措施和治理成效,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引导全区上下支持和参与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发挥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公布举报电话,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正向激励,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