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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塞北管理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对货运站场市场主体随机抽查实施方案

体裁分类: 事前公开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文号:  发布时间: 2022-12-15      发布机构:交通局     字体:[  ]

张家口市塞北管理区交通运输局

2022“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对货运站场市场主体随机抽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地开展,根据《2022年塞北管理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塞双办字〔20221号)文件的要求。为规范货运站场经营活动,结合塞北管理区交通运输局2022年抽查计划及我局双随机抽查实施细则,决定开展对货运站场市场主体抽查工作,现就相关事宜制定如下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21215日至1231

二、抽查对象及范围

  在全区范围内抽取在塞北管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门类为货运站场市场主体,企业信用风险分级C类,抽取比例为3%。

三、抽查内容

   经营资质条件;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运输服务质量状况;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情况;相应的设施、设备情况;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四、抽查参与部门

牵头部门:塞北管理区交通运输局

五、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由“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自动派发到抽查部门,由各单位系统管理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

  (二)通过“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随机匹配,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并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

六、组织实施

(一)检查方式。

  1.公示信息检查可以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等方式,也可以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做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者其他专业机构做出的专业结论。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

  2.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一企一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企一表”上如实记录。

  (二)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回填“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七、工作要求

   (一)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按照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塞北管理区“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细则》要求,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二)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要按照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配合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抽查的组织实施,确保抽查有序开展。

  (三)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抽查工作中,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四)抓好宣传培训,提高社会影响力。“双随机”抽查涉及广大企业,公开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广大企业知晓配合抽查的义务和相关权力,使社会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抽查活动,积极举报企业违法经营行为。

  (五)做好信息公示,促进信用监管。抽查工作要做好检查结果的公示,严格按照《塞北管理区“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细则》要求,及时回填检查结果,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促进形成企业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

电子邮箱:sbjtjbgs@163.com

联系电话:0313-5754828

                         

 

 

 

 

 

 

张家口市塞北管理区交通运输局

2022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