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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塞北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张家口市塞北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47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9-22  来源:生态环境局 字体:  打印   

    一、整改任务   

整改问题:建筑垃圾消纳和资源化利用设施缺口大。《河北省建筑垃圾处理实施方案》要求,到2020年各县至少建成1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或消纳场,实现县域建筑垃圾处理全覆盖。目前,19个县区建成投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8座、在建4座,建成建筑垃圾消纳场12个、停用6个、在建5个。《张家口市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意见》(张政办函〔2020〕168号)要求,宣化区、经开区建设垃圾统筹到市本级建投集团益源建筑垃圾处置和综合利用有限公司集中处置,察北、塞北管理区分别集中到张北、沽源县处置,但在上述县区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现象依然普遍。

二、整改完成情况

(一)我区与沽源县盛业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处置协议,我区产生的建筑垃圾运往该公司进行处置,实现就地处理、就近综合回收利用。为保障建筑垃圾能够得到科学、高效的处理,塞北住建局还委托张家口市慧隆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开展建筑垃圾消纳和资源化利用设施的规划编制工作。此规划意在通过系统化的设计与布局,达成建筑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目标。

(二)强化监管执法。压实区内建筑垃圾主管部门对施工单位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责任,推行工地、运输和处置联单管理。加大建筑垃圾违法处置行为查处力度,强化周边县区区域执法协作,与内蒙古正蓝旗、沽源县城管执法部门签订建筑垃圾协调联动执法机制,严厉打击跨省(市县)倾倒建筑垃圾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