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塞北管理区第三批公共租赁住房
选房操作规程
我区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对象经过审核已经确定,共计18户申请对象,全部为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具体分配房屋程序如下:
一、分配时间:2021年10月31日9点30分
二、分配地点:张家口市塞北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分配流程
(一)、分配房源概况:本次待分配房源共计22套,位于塞北住宅小区、阳光小区和幸福佳苑小区。
(二)、分配细则
1、优抚对象选房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符合张家口市民政局、张家口市国土资源局、张家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办法的通知》(市民字〔2014〕50号)文件规定的,可不参与摇号确定选房资格,直接选取房屋,若放弃,参与公开摇号选取房屋。存在多名优抚对象时,首先摇取选房顺序号,其次依据摇取的顺序号依次摇取房屋号。
2、其他人员选房
根据张家口市塞北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张家口市塞北管理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实施方案的通知》(塞政字〔2016〕13号)文件中的第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执行。
(1)、确定选房顺序:以摇号的方式摇取选房的顺序号。
(2)、确定具体房号:按照摇取的顺序号依次摇取房屋号。
(三)摇取房屋号的申请人填写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结果明细表、选房确认书。
四、其他事宜
1、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全过程需本人参与,申请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不能到场的需由直系亲属代为办理并由申请单位确认。
2、已经摇取房屋号的申请人不得变更房屋号。
3、由于本次参与选房人员较多,时间紧,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申请人员必须保持选房现场秩序,禁止大声喧哗、吵闹,如有疑问,请找工作人员详细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