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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塞北管理区第三批公共租赁住房 选房操作规程

发布日期: 2021-10-29   来源:住建局 字体:  打印   

2021年塞北管理区第三批公共租赁住房

选房操作规程


我区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对象经过审核已经确定,共计18户申请对象,全部为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具体分配房屋程序如下:

一、分配时间:20211031930

二、分配地点:张家口市塞北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分配流程

(一)、分配房源概况:本次待分配房源共计22套,位于塞北住宅小区、阳光小区和幸福佳苑小区。

(二)、分配细则

1、优抚对象选房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符合张家口市民政局、张家口市国土资源局、张家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办法的通知》(市民字〔201450号)文件规定的,可不参与摇号确定选房资格,直接选取房屋,若放弃,参与公开摇号选取房屋。存在多名优抚对象时,首先摇取选房顺序号,其次依据摇取的顺序号依次摇取房屋号。

2、其他人员选房

根据张家口市塞北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张家口市塞北管理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实施方案的通知》(塞政字〔201613号)文件中的第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执行。

1)、确定选房顺序:以摇号的方式摇取选房的顺序号。

2)、确定具体房号:按照摇取的顺序号依次摇取房屋号。

(三)摇取房屋号的申请人填写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结果明细表、选房确认书。

四、其他事宜

1、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全过程需本人参与,申请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不能到场的需由直系亲属代为办理并由申请单位确认。

2、已经摇取房屋号的申请人不得变更房屋号。

3、由于本次参与选房人员较多,时间紧,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申请人员必须保持选房现场秩序,禁止大声喧哗、吵闹,如有疑问,请找工作人员详细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