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包联责任制相关工作要求,切实将“五包一”制度落实到旅游行业工作实际中去,结合本辖区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建立管理区领导、管理处领导、行业主管部门、属地公安分局及社区领导干部包联责任体系,指导A级景区规划发展、规范运营、强化A级景区安全重大风险防控,遏制旅游安全事故发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三条 管理区级包联领导职责:
(一)依托辖区旅游规划,指导A级景区高质量规划、可持续发展、重视并支持A级景区发展工作,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二)监督A级景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的制度和决定,督促旅游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定期到包联A级景区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了解景区安全生产形势和隐患;重要时间节点组织相关部门对A级景区进行全面安全监督检查,不留死角。
(四)定期组织全区A级景区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及时组织研究解决A级景区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第四条 管理处包联领导职责:
(一)依托辖区比较优势,指导并协助A级景区规化发展、提升服务质量。支持辖区A级景区发展建设。
(二)监督辖区A级景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的制度和决定,督促辖区A级景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企业负责人落实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三)定期协同行业监管部门监督检查辖区A级景区安全生产工作,了解景区安全生产形势和隐患治理情况。
(四)积极参加辖区A级景区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组织研究解决A级景区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 行业监管部门包联职责:
(一)督促指导景区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工委政府关于A级景区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以及各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制度措施、法律法规。
(二)及时了解掌握A级景区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和安全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定期向管理区包联领导报告A级景区风险研判情况,提出A级景区安全工作意见建议,并督促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三)督促A级景区配齐配强安全生产管理队伍,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全员全岗位。
(四)加强对A级景区运营中的高危项目、特种设备、关键风险点位等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建立档案。
(五)定时组织A级景区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高质量完成管理区包联领导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六)每月对景区开展安全检查不少于1次,重要时间、特殊时段依照管理区领导安排,组织业务人员会同专家组对辖区A级景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七)督促指A级景区不断完善“双重预防机制”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大A级景区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强化A级景区重大安全隐患分析研判,把工作落到实处。
(八)做到抓扎实、抓具体、抓成效,促进景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落实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按照“五落实”(落实责任人、落实整改时间、落实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落实应急预案)要求进行整改;不定期进行“暗查”、“暗访”,盯死看牢,落实主体责任。
第六条 公安分局包联职责:
(一)切实关注和做好辖区内A级景区治安管理工作;
(二)切实做好辖区内A级景区住宿游客实名登记;
(三)旅游旺季向景区倾斜警力,配合区旅游综合执法部门做好游客投诉处理工作;
(四)加强旅游景区“黄、赌、毒”禁绝宣传和查处工作;
(五)加强旅游景区“防范电信诈骗”宣传工作;
(六)强化辖区A级旅游景区烟花爆竹管理;
(七)协助景区做好辖区内矛盾化解和综合治理工作。
第七条 社区包联职责:
(一)依照全区旅游工作总体安排,做好社区旅游发展的支持;
(二)切实协调好社区发展和景区发展的关系,做好人力资源安排等涉及居民利益的协调工作。
第八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塞北管理区旅游景区“五包一”公示牌
塞北管理区文化广电旅游和体育局
2024年12月9日


